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社團法人台北市晚晴婦女協會官方網站: http://www.warmlife.com.tw/

「晚晴婦女協會」已成立三十多年,是臺灣知名的婦女團體,多年來為面臨婚姻困境的婦女提供多元的協助:我們有專業的律師提供法律諮詢、有心理師和輔導員進行婚姻協談與輔導,還有相似境遇的姐妹組成團體給予支持和陪伴,同時舉辦各類成長課程提升婦女獨立生活的能力……等,讓在婚姻情感轉彎處的人們,獲得力量,相互扶持與成長。

       晚晴成立初期,創辦人施寄青女士為了讓更多婚姻受困的婦女能來晚晴求助,不惜用自己的婚姻故事當宣傳腳本,積極在電視、廣播或文字媒體上述說過往的辛酸血淚,以此鼓勵跟她一樣曾在暗處哭泣的弱勢婦女,走出角落,向外求援。從而也逐漸改變社會對於「離婚婦女」的刻板印象,讓女人不因「離婚」感覺羞恥、失敗,進而能夠挺起胸膛在法律上為自己爭取權益,讓臺灣能走向兩性平權的社會。

   基於「晚晴」招牌建立的得來不易,晚晴婦女協會在民國90年以「晚晴」為標的,向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申請了專用商標與團體標章,並於91年獲得智慧財產局的承認,一直到111年晚晴婦女協會都可以合法享有「晚晴」這項標章的相關權利。然而,也因為「晚晴」協助離婚婦女的功能深植人心,且獲得社會大眾的認可,因此引來別有用心的業者企圖搭便車、以「晚晴」標章作為廣告營利的工具,破壞「晚晴婦女協會」義務扶助弱勢婦女的社會形象。現今網路資訊發達,許多婚姻面臨困境的婦女藉由網路搜尋,獲取相關的資源及社會服務,不料打入「晚晴」關鍵字時,搜尋網頁中不只出現「晚晴婦女協會」,還有以處理離婚問題為主要營利業務的「晚晴法律事務所」、「晚晴徵信社」﹗有些求助者不明所以,被「晚晴徵信社」、「晚晴法律事務所」的精美網頁及溫暖的廣告辭彙所吸引,成為他們的營利客戶:花了大錢調查配偶的外遇事實,卻可能觸犯妨礙秘密罪名的法條;請了律師打離婚官司,卻發現離婚可能不是解決婚姻問題的解方,破財又傷心。

      陷入婚姻困境的婦女,其心境就像走入迷霧森林般地茫然害怕,如果這時又因自己不察,成為別人獲利的標的物,實在令人心酸。

   正義必須伸張、正名刻不容緩,晚晴已向台北市律師公會提出申訴,該公會也已經依據內規處分兩名使用「晚晴」名義的執業律師。在此特別強調,「晚晴婦女協會」具有「晚晴」標章的使用權利,未來會更努力廣為告知社會大眾:「晚晴婦女協會」沒有經營「晚晴徵信社」、「晚晴法律事務所」或其他「晚晴XXX」,期待所有陷入婚姻困境的女性能透過姊妹熱心的「拉一把」,走出新的人生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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