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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不要再問我要跟誰?跟誰不是你們大人在決定的嗎?」面對爸媽的離婚,孩子說出他的無奈!

民法修法後,強化善意父母條款,藏匿孩子的一方將影響親權的取得。

在晚晴這裡,我們看到、聽到許多各式各樣不同的情況。當走進公園、餐廳或是任一家庭聚會的場合中,在台灣免不了常會聽到大人們問著年幼的孩子:「你比較喜歡爸爸還是媽媽?誰對你比較好?」當夫妻雙方吵架,關係劍拔弩張,孩子就像成為雙方可以運用的武器,其中一方把孩子帶走阻止對方見面,以做為制裁另一方的手段;也在夫妻吵架當中變為代罪羔羊,被用來指責對方的不是,「因為你這樣,所以孩子才會變成這樣」。也有爸媽成為討好父母:「喜歡嗎?爸媽全都買給你?」完全順從孩子物質的慾望,心急著拉攏孩子成為同盟。甚至拼命的講著另一半的不好,把孩子當成垃圾桶,將自己在關係中的委屈與憤怒情緒一股腦兒倒給了孩子。孩子往往就在大人的爭奪角力中,承受被東拉西扯的無奈。

每當遇到親權判定或是夫妻關係衝突時,孩子在當中是掙扎及面臨許多矛盾的,法官在法庭上問著孩子:「想跟著誰?」在媽媽面前,他回答跟媽媽;但在爸爸面前,卻又說著想跟爸爸,直到判決給媽媽後,孩子才大聲哭喊著想跟著爸爸。

孩子有著最為單純與細膩的心思,雖然沒有成熟的思考,或是決定事情與承擔責任的能力,但對於氛圍、環境的感受卻是十分敏感,面對自己的爸媽,總是兩邊都不想傷害,也兩邊都不想失去,孩子擔心一說出選擇,自己就會被另一個討厭,不忍心看著爸媽失落、怨懟的眼神:「好像因為我而害父母吵架,為什麼你們不能好好的?」看著父母間的鬥爭,帶著不安的心情與面對爸媽衝突的恐懼,孩子會在當中發展出自己生存的方式,用哭鬧大吼想阻止父母的爭吵;或是壓抑著難過與痛苦,對著自己的無能為力,只能蒙著棉被悶聲大哭;或者發展「牆頭草」模式,跟著誰就說著那個大人想聽的話;也可能因著其中一方說的話,而開始覺得都是對方的錯,跟著大人一起怨恨著不在身旁的那個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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聽聽孩子的聲音佳錠    (本文刊於71期會訊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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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    晚晴義務律師 謝玉璇

離婚後關於子女費用或探視的爭議,

在我們生活中時有所聞,也最令一般社會大眾感到困擾,

日前新聞報導陳萍怒指薛志正 不付贍養費,

http://udn.com/NEWS/ENTERTAINMENT/ENT1/6198793.s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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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這週日我想要去見妞妞」阿芬姐(化名)堅定的說著。

「她說她不想見妳」阿芬姐前夫冷漠的回答。

「當初離婚說好,我可以探視小孩」阿芬姐堅持。

「妞妞不想見妳,我有什麼辦法」阿芬姐前夫再次無情的回絕。

 一年沒看到妞妞的阿芬姐,因為前夫有意無意的刁難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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離婚了,兒子的監護權「理所當然」的歸屬於孩子的爸,

而我這媽媽卻只能在每個週末,用不到兩天的時間一解整週的相思之苦,

對於不能全程陪伴孩子成長感到非常不捨與遺憾,

但是又何奈?

光輝五月的來臨,總是令我悲喜參半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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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近,民視八點檔-夜市人生正在上演著爭取監護權的戲碼。

金居福和方恰恰夫妻倆為了許多大事小事爭吵不休,

獨子金大風因此無心上課、更不想回到那吵鬧不斷的家。

在夫妻倆決定離婚前,彼此猶豫不決,

兒子也想盡各種方法阻止父母分開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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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五年裡老大與我共同生活一年多後,

也就是五年級上學期尚未結束時,老大又被接走了,

這次不論兒子如何哀求哭鬧都沒有用了。

(有時會想當時我若跪地求饒,他是不是放了我,放了孩子。)

這次是真的分開了!也就是這時我來到了晚晴,開始重建我的人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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若在兩年前要我談這個題目『孩子!你知道我在想你嗎?』這真是不可能的事!

我是在五年前離婚的,進入晚晴已有四年的時間。

為何在離婚一年多後才來到晚晴協會求助呢?

當時就是因為失去了孩子!

在之前,有許多晚晴的姐妹們並不知道我是誰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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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新聞轉錄自:http://tw.news.yahoo.com/article/url/d/a/090122/4/1de3x.html

王靜瑩上月中向法院申請假處分案,爭取兒子小蝦米的臨時監護權,

21日,法院做出裁定,監護權由雙方共有,意即王靜瑩爭子不成,

依法官裁定,兩人將一人一周輪流照顧小孩,至於從何時開始,由兩人再協商。

王靜瑩依裁定希望周日開始接回小蝦米和她吃年夜飯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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