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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近,民視八點檔-夜市人生正在上演著爭取監護權的戲碼。
金居福和方恰恰夫妻倆為了許多大事小事爭吵不休,
獨子金大風因此無心上課、更不想回到那吵鬧不斷的家。
在夫妻倆決定離婚前,彼此猶豫不決,
兒子也想盡各種方法阻止父母分開,
希望這樣的努力可以替自己找回圓滿、和樂的家。
可惜,孩子的努力在父母眼裡猶如胡鬧,
雙方依舊一左一右用力拔河著,
拉扯之間,傷痛就如此深刻地刻劃在孩子心裡。
孩子是每個父母心頭上的一塊肉,總希望可以每天見到孩子,
連續劇的表現手法,或許太過於煽情,
但,在真實生活中,搶小孩的戲碼幾乎每天在上演。
婚姻的結束,也意味著孩子要決定自己的人生中勢必失去爸爸或媽媽嗎?
或者,可以為了孩子的最佳利益,而選擇當一對合作的父母?
大人本身的權益與孩子利益,該如何平衡呢?
看文章的妳/你,曾經遇過、聽過、甚而經歷給這樣的劇情嗎?
父母們又是如何選擇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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