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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/Shierly
『難道生女兒是種懲罰嗎?懲罰他們活該孤苦終老無人照料嗎?』
眼前個案哭訴著她的委屈,心裡真是百感交集啊!
服務五年多來,看遍各種婚姻問題,理應訓練有素的不會陷入案主的情緒泥沼中,
可是每每遇到這種面臨『父母、離婚』二選一的案例時,情緒依然久久無法自己…
不論如何侍奉公婆、用心家務,都沒有人會體恤、感謝,因為我是媳婦!
偶爾回娘家,就換來『人嫁過來,心卻沒帶來』『不知情的人還以為是夫家虐待你咧』,
從娘家回來後,就得承接好一段時間公婆的不悅、丈夫的冷漠,
『爸媽就我這麼一個女兒,一個月探望他們一次,過份了嗎?
先生要我記清楚我父母收了聘金、臨行也拜別、潑水了,
既然沒關係了,沒夫家的同意不得回娘家!』
蕙雯不解,同為人女,何以小姑就能時常回家,而自己卻得在婚姻、父母中抉擇?!
時下社會看似開放,但這種八股、不尊重女人的男性朋友依舊不少,
筆者想告訴這些保守人士:
聘金與拜別皆是感謝的意思,我感謝父母生我養我,原諒女兒無法再隨時陪伴身邊,
而你,則是要感謝岳父母替你養老婆這麼大,讓你衣服有人洗、地板有人擦;
但絕對不是買斷,血緣是沒有辦法切割的,而你們,也買不起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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