close

文/Shierly

『難道生女兒是種懲罰嗎?懲罰他們活該孤苦終老無人照料嗎?』

眼前個案哭訴著她的委屈,心裡真是百感交集啊!

服務五年多來,看遍各種婚姻問題,理應訓練有素的不會陷入案主的情緒泥沼中,

可是每每遇到這種面臨『父母、離婚』二選一的案例時,情緒依然久久無法自己…


不論如何侍奉公婆、用心家務,都沒有人會體恤、感謝,因為我是媳婦!

偶爾回娘家,就換來『人嫁過來,心卻沒帶來』『不知情的人還以為是夫家虐待你咧』,

從娘家回來後,就得承接好一段時間公婆的不悅、丈夫的冷漠,

『爸媽就我這麼一個女兒,一個月探望他們一次,過份了嗎?

先生要我記清楚我父母收了聘金、臨行也拜別、潑水了,

既然沒關係了,沒夫家的同意不得回娘家!』

蕙雯不解,同為人女,何以小姑就能時常回家,而自己卻得在婚姻、父母中抉擇?!


時下社會看似開放,但這種八股、不尊重女人的男性朋友依舊不少,

筆者想告訴這些保守人士:

聘金與拜別皆是感謝的意思,我感謝父母生我養我,原諒女兒無法再隨時陪伴身邊,

而你,則是要感謝岳父母替你養老婆這麼大,讓你衣服有人洗、地板有人擦;

但絕對不是買斷,血緣是沒有辦法切割的,而你們,也買不起!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台北晚晴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4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