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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五年裡老大與我共同生活一年多後,

也就是五年級上學期尚未結束時,老大又被接走了,

這次不論兒子如何哀求哭鬧都沒有用了。

(有時會想當時我若跪地求饒,他是不是放了我,放了孩子。)

這次是真的分開了!也就是這時我來到了晚晴,開始重建我的人生。


我初加入晚晴時,晚晴還在博愛路,

本想尋求法律途徑,看是否仍能有機會爭取到孩子的監護權,

經過紀律師的分析瞭解後,又評估自己各方面的能力有限,

我放棄了打官司的念頭,並全心投入我的工作,

加入了晚晴會員充實自己的能量。

有時間就上課、聽演講、看書、練習一個人的生活,

長久以來多位好友的陪伴鼓勵,是我最大的財富,

我非常感謝與珍惜!


當然這幾年我並非天天都能安然自處,有時想孩子想的要發瘋時,

我就會跑回去看他們,但前夫的態度仍舊十分惡劣,

還經常打電話騷擾及辱罵我及我的家人。

最不該的是他會將這爛情緒加注在兩個孩子身上,

尤其是老大,這是我非常不願見到的。

如果我去看孩子只是解除了些許的思念,但帶給孩子是更多的傷害,

這不是更殘忍嗎?

思念的情緒如三餐般的出現,我逐漸的接受這個事實,也越來越能調適自己,

寫日記記下我的情緒、思念,對孩子的期許或祝福,還有自勉的話,

也利用假日時間剪報,或與姐妹們相約郊外踏踏青,吃飯聊天,

我們幾乎年節都會聚在一起,有時還會出國遊玩,

二、三十個人是經常的事。


當然其中最大的安慰,是我與大兒子的關係始終經由老師的幫忙一直都有聯繫,

小學生時每週兩次,國中生時改為一次,都是利用學校午餐與午休的時間,

帶著飯盒在校園中野餐,孩子很懂事體貼,他不但接受了眼前的生活方式,

也教會了我『報喜不報憂』的態度,只要我臉上稍有不悅,

他便立即話鋒轉開說:『時間有限,我們聊愉快的!』

我也經常寫小紙條給他,或多或少的給他點建議,

也經常藉著老師的名義,偷渡些課外書籍供他閱讀。

其實在校園中,不論老師或同學都有進步,並不會有異樣的眼光。


目前大兒子已經國中三年級了,我們仍舊維持著這種方式,

明年等他考上高中後,他較獨立、老二也已小學三年級時,

我也會以同樣的方式,來與小兒子交往,

到時或許又有一番辛苦,但此時的我,已是個有智慧有能力的人。


對於現在的我,我是滿意而肯定的,雖非十全十美,

但身心靈的自在與安適,卻是四十幾年來最佳的狀態。

人們經常說『戀愛的女人最美』,卻沒人告訴我們,離婚後的女人更美!

一路上走來雖然辛苦,但不覺委屈,

最後願將這些年來的心得,分享予與我有共同處境的朋友:

當妳思念孩子時,妳告訴自己:這個是我無法改變的事實,

而我真正能把握住的就是自己,成就了自己,

不但老年時能安身立命,愉悅生命,更可以在日後孩子需要我們時幫助他們,

做一個亮麗有智慧的媽媽,絕對要比自願自憐的女人要好。

而且,
我們有義務做好孩子的典範,婚姻失敗並不代表人生也會失敗!

共勉之!大家一起努力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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