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天,代表未婚族群的我與其他同事、會員聊起了這樣的話題。

從我一踏進晚晴工作的第一天開始,許多人不約而同的提出了相同的疑問:

「你這麼年輕,來晚晴聽到這麼多負面的婚姻故事,會不會害怕走入婚姻?」

說實在話,來自雙親家庭、身邊沒有不幸福婚姻的我,在來到晚晴前還真沒有深思過這個問題。

我對於婚姻沒有過度美好的憧憬,不過我也不認為這些晚晴故事幻滅了我對婚姻的想像。

我想,有一個深愛的人,願意互相陪伴支持,遠比身分證配偶欄上是否有填上個名字來得重要。

不過,晚晴有許多不同的生命故事。


阿姐在離開痛苦婚姻的當下,她心想:

「婚姻是個屁,愛情更不知是什麼鬼東西!接下來的人生我要離男人遠一點!」

殊不知,上天依舊給她遇上了一個剋星。

阿姐認識了一個男人,與她相比,雖稱不上郎才女貌,但也還算是合適,

相約幾次,就這樣交往起來了。

好幾年過去,曾經大吵起衝突,但經過幾次溝通,依然決定繼續攜手相伴。

我問阿姐,既然這麼穩定,孩子對於她找個老伴也是樂見其成,那有打算要再婚嗎?

阿姐回說,開什麼玩笑!她是標準的一朝被蛇咬,十年怕草繩。

在她心中,結婚已經與前夫做了連結,想到結婚就想到前夫那討人厭的嘴臉,還有一堆人情世理,太累人了。

有個老伴她很感激,不在意那些法律上的權利,現在的生活她覺得很滿足、很幸福!


聽完阿姐說的,小華則不太認同。

正在考慮是否進入第二次婚姻的小華,是越挫越勇的個性,

上一段婚姻帶給她的傷心、痛苦,在晚晴姐妹們的支持下,已經消失殆盡。

她說,男女朋友和夫妻,身分畢竟不同,

雖然都有愛情作為基礎,但婚後可享有的權利可是多很多的!

比如說,重病時配偶可以探訪、簽手術同意書、一起置產、繳稅減免等,

更重要的是,結了婚才有名份可以分遺產呀!

小華說完這句,引來哄堂大笑!


愛情,是許多女人生命中很重要的部份,有一個合適的伴侶更是許多人追求的目標之一。

然而,經歷過婚姻路上的顛簸之後,那依舊會是尋找的目標嗎?

若有幸有了伴,妳/你會選擇平平淡淡的過兩人世界,像阿姐一樣?

或是依然要大肆慶祝以昭告天下,像小華那般,一定要取得法律上的名分?

歡迎所有「婚」過頭以及尚保持頭腦清醒的大家與我們分享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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